公告日期:2016-08-26
北京思必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16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4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股份......5
第一节股份发行......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股份转让......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董事会......20
第一节董事......20
第二节董事会......22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七章监事会......27
第一节监事......27
第二节监事会......27
第八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29
第一节信息披露......29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30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31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1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33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4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4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5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37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37
第十四章附则......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思必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条款,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卓享智和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思必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六街28号院2号楼101室,邮政编码:100085。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销售总监、运营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思索必先开拓,实践出真知。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北京分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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