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20
公告编号:2022-036
证券代码:832437 证券简称:三泰新材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股东李聚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 5,690,915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1.61%。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690,915 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止。冻
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本次股权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1 日,股东李聚良先生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22)琼 0105 民初 3723 号,法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应予以准许,李聚良先生所持公司的股权解除冻结。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 10 月 18 日下发的《持
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以及《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公司股东李聚良先生所持的 5,690,915 股股份已被解除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11.61%。本次解除冻结后剩余被冻结股份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
三、备查文件
《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公告编号:2022-036
《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琼 0105 民初 3723 号》
湖南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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