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0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2427 证券简称:天羚绒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新疆天羚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天羚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及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为了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营运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已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新疆天羚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16
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承诺:“将在公司终止挂牌后,采取股份回购的保护措施,最低回购价按相关股东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后,与异议股东签订回购协议。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如本公司违反协议内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异议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该项回购措施将自动失效。”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至终止挂牌后10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邮件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异议股东可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1)联系人:陈小玲
(2)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北区银藤街30号
(3)联系电话:0991-6276261、13999879808
(4)邮箱:1731128574@qq.com
新疆天羚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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