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证券代码:832426 证券简称:灵佑药业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
结束时间: 2017年5月19日上午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八)审议《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九)审议《关于<关于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 129 号天一大厦 B座 1808室
邮政编码:450008
联系电话:0371-65797244
传 真:0371-65797245
邮 箱:gcqgwd@163.com
联系 人:高春强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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