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证券代码:832426 证券简称:灵佑药业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7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7年4月20日14时,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苌艳青女士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情况的审计报告(亚会B审字(2017)0520号),截至2016
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88,798.91元。经董事
会研究决定,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关于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签署的《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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