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7
公告编号:2020-099
证券代码:832422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审议情况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韦积庆、Philip
Gregory Lee、James Conley、Sang Hyun Park、Frank Kettenstock、Rick Brown、
Jenny Zheng Li、Andrew Travis、Marc Monneuse、Carsten Heiermann、Rowan
Christopher Hanna、森 真一、梁俊义、黄鹏、林承章、魏群、林芝、刘文化、伍钗渺、范金源、李晓芬、林其华、孟庆功、李渊明等 24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对提名的 24 名员工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公司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
求意见。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的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三)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 2020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四)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对提名的 24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27,999,6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643%;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公告编号:2020-099
数的 0.0357%。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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