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超-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罗超,自 2020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7 月 5 日任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在 2023 年度的任期内忠实与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自 2023 年 7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起不在公司任职。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与会前后,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 应出席股东大会 亲自席股东大会 出席方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式
罗超 6 6 3 3 通讯
三、发布独立意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与公司各次董事会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独立、审慎的判断,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独立意见
2023 年 1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聘任李东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 同意
16 日 二十次会议 议案
1.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2023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议案
17 日 二十二次会议 5.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 同意
拟投入金额的议案
6.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 5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制订《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1 日 二十四次会议
2023 年 6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9 日 二十五次会议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具体如下: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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