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9
公告编号:2018-095
证券代码:832414 证券简称:精湛光电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瞿世鲲持有公司股份1,25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47%。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在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司法协助,其冻结的为瞿世鲲作为发起人的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8月7日起至2020年8月6日止。冻结股份将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被告瞿世鲲向原告周江华借贷人民币350万元,截至原告起诉日,瞿世鲲尚欠周江华借款本金人民币122.5万元及其逾期利息未归还。周江华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冻结瞿世鲲在精湛光电持有的125万元的股份,本案原告在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司法冻结协助,其冻结的为瞿世鲲作为发起人的股份。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目前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18-095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瞿世鲲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兼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9,545,616、38.62%
股份限售情况:14,659,212、28.96%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0,420,616、79.86%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行文书(2018)苏0681民初4057号司法协助信息》。
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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