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公告编号:2018-092
证券代码:832414 证券简称:精湛光电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经济开发区南园(华钢路1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瞿世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议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981,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方瞿世鲲、李志琴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瞿世鲲和李志琴拆入资金分
公告编号:2018-092
别为2,221,955.29元、90,298.64元,累计金额为2,312,253.93元。账面为公司欠瞿世鲲、李志琴合计为826,010.58元,上述资金拆借未支付利息。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瞿世鲲、李志琴及扬州昆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报》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半年度报告予以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981,1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1.议案内容:
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关于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981,1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公告编号:2018-092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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