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神股份:关于公司收到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区大队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科神股份资讯
2019-06-05 16: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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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05


公告编号:2019-088

证券代码:832410 证券简称:科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区大队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区大队行政处罚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6月3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违法行为人(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泉镇北泉路366-16号

法人代表:李海山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现查明2019年5月24日,我大队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2019〕第3619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19〕第163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

公告编号:2019-088

予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决定未限制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决定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按时缴纳罚款,并按石河子市消防支队城区大队的要求完成了整改。同时组织全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消防防范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
(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按照石河子市消防支队城区大队的要求完成了整改,并及时缴纳罚款。五、备查文件目录
1、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区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城(消)行罚决字〔2019〕0150号

新疆科神农业装备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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