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8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李东平、崔剑、汪军林、詹永华、詹
智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其中李东平、崔剑、汪军
林、詹永华、詹智勇为换届连任。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李
东平、崔剑、汪军林、詹永华、詹智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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