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智能:公司章程
德尔智能资讯
2022-06-28 18: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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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28


山东德尔智能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二年 六月 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 8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 20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 监事会...... 29

第一节 监事 ...... 29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32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3
第九章 通知、信息披露和公告...... 34

第一节 通知 ...... 34

第二节 信息披露和公告 ...... 3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6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8
第十三章 附则...... 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德尔智能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金沙江路 163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26.4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水电气暖)行业领域,做中国最好的信息
采集设备与软件管理企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智能抄表产品、智能阀控系统产品、智能家居产品、智能插座产品、智能开关产品、智能温度监测系统产品、智能控制设备、掌上电脑抄表产品、条形码资产管理系统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多媒体数码制作(凭资质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股东名册根据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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