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6
公告编号:201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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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401 证券简称:奥宇节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解除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公司股东张红宇持有公司股份 6,215,385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
司总股本 28.25%。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2,991,575 股为有限售
条件股份,3,223,81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22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
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相关情况详见 2017 年 9 月 29 日、2018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于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深圳市奥宇节能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2018-004)。
二、股权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部分解除冻结手续,解除对张
红宇所持本公司股份 700,00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的司法冻结,冻结期
间所产生的孳息一并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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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张红宇所持本公司股份 5,515,38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5.07%)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22 日止。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粤 0304
民初 43510 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
冻结明细表》(2018 年 3 月 21 日)
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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