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26
证券代码:832399 证券简称:宁波公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3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2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及
2020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及 2020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宁波公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更正后),编号:2020-015。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28.09%股份的股东宁波保税区东钱永
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东钱深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优悦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方海明书面提交的《关于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季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提
请在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季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截止 2019 年 3 季度末,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运”或“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38,266,968.0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04,205,415.10 元。
公司常年存在大额的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低息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不利于保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为提高净资产收益率,提升股东回报,现本联合提案人作为公司股东以截止 2020
年 2 月 23 日合计 28.09%的持股比例,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 3 季度利润分配的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提议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3,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326,700,000.00 元(含税)。
依据宁波公运 2020 年 1 月 16 日发出的公告,公司将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请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联合提案人:宁波保税区东钱永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东钱深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优悦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方海明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宁波保税区东钱永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东钱深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优悦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方海明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宁波保税区东钱永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东钱深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优悦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方海明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七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
(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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