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龙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佳龙科技资讯
2019-04-18 18:56:4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4-18


漳州佳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漳州佳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6005号”《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918,285.90元,资本公积为2,562,832.80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的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996,185.4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决定。
(八)审议《关于选举姜莹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原董事钟文琪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钟文琪辞职后
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选举公司营销中心总监姜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姜莹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九)审议《关于免去姜莹监事职务的议案》;

因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拟提名选举姜莹为公司董事,故监事会提议免去姜莹监事职务。姜莹监事免职后仍担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监职务。
(十)审议《关于选举卢远计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游水香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游水香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游水香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选举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卢远计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卢远计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十一)审议《关于选举黄向阳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拟提名选举姜莹为公司董事,故监事会提议免去姜莹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公司营销中心高级顾问黄向阳先生为公司新任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黄向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关联担保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