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龙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佳龙科技资讯
2018-12-06 15: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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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06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32394 证券简称:佳龙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漳州佳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4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8-033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北斗工业园金闽路13号漳州佳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松华及陈伟夫妇为公司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4,500.00万元。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

第九条原为:“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无还本续贷的议案》;
为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500.00万元,

公告编号:2018-033
用于归还原贷款。该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1)公司名下位于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北斗工业园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松华、陈伟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实际控制人蔡松华持有的公司7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提供质押担保;(3)公司两项发明专利(ZL201510308051.5、ZL201510509224.X)提供质押担保。授信期限一年。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在预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

以上授信以该银行最终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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