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公告编号:2023-038
证券代码:832390 证券简称:金海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江苏金海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融资金额 5,800 万元。
我们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并就该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方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
我们认为,公司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耿树江、林晟、胡宗亥
公告编号:2023-038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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