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2389 证券简称:睿思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无锡睿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睿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无锡睿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睿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相关数据经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也与独立董事所掌握的情况一致;
2、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2-011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也与独立董事所掌握的情况一致;
2、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
1、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合理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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