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32384 证券简称:格瑞光电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南阳格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阳格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0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鹏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续贷5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拟由河南信达担保有限公司、肖鹏飞、肖向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拟由肖鹏飞及其配偶陈红军、肖向及其配偶张彩云、王淼及其配偶曹江涛、任云东及其 公告编号:2018-002
配偶朱冬梅、刘向群及其配偶张丽霞、河南心果食品有限公司向河南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肖鹏飞及其配偶陈红军、任云东及其配偶朱冬梅以个人房产作抵押向河南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无偿提供房产抵押反担保。上述贷款、担保及反担保方式、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其关联方与相关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鹏飞、肖向、王淼、任云东、刘向群需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有权行使表决权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定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南阳格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阳格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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