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一佳:关于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创一佳资讯
2023-05-12 15: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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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12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2377 证券简称:创一佳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江苏创一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创一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改变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并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减少注册
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改变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
会办理注销股份、公司章程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披露
了《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 次 注 销 股 份 数 为 6,971,000 股 , 注 销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50,716,028 股减少为 143,745,028 股,注册资本将由 150,716,028 元减少为
143,745,028 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

公告编号:2023-023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2023 年 6 月 25 日,每个工作日 8:00-
11:30、12:0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南京江东中路 311 号中泰国际 5 幢 512
室。公司联系人:黄则霞联系电话:025-68571335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三、其他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后续程序,以及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江苏创一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创一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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