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2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32375 证券简称:宝达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公司多方综合考虑及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2018年1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月 2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2
编号:2018-001)。
2、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如下: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号:913200000831585821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吴梅生、谈建忠、陆以平、陈惠珍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8-002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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