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达股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宝达股份资讯
2017-11-02 18: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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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02

公告编号:201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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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375 证券简称:宝达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7年 10月 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做出决定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提议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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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

结束时间: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 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宝达股份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江苏宝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

议案》

(二)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

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1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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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

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

须在 2017 年 11 月 16 日 17:00 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

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

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17 年 11 月 16 日 9:0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庞北路 66 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庞北路 66 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832375

传真:0512-63635759

联系人:吕彩平

(二)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

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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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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