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证券代码:832371 证券简称:莱茵环保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中国化工大厦
1011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骆建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32,712,1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2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和实施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实施本次扩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股票发行为不确定发行对象的股票发行,本次发行股票为不超过12,077,294.00股(含12,077,294.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12.42元,采取现金认购的方式,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149,999,991.48元(含149,999,991.4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12,13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管理账户。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主办券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12,13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顺利实施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公司章程变更后的相关备案工作;
(5)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审阅、修订及签署与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相关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合同或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等;
(7)聘用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8)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9)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自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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