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7
公告编号:2018-001
证券代码:832371 证券简称:莱茵环保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04月2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证券简称:莱茵环保,证券代码:832371。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自公司2015年1月28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为“国泰君安”)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以来,得到了国泰君安的大力支持。持续督导期间,国泰君安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审慎的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鉴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规划需要,经与国泰君安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的要求及规定,公司于2017年
12月 31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
公告编号:2018-001
了《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并于2018年1月5日与国泰君安签署了《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上述协议均约定自全国股转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及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于2018年1月15日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议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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