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图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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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15: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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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29



公告编号:2019-044



证券代码:832367 证券简称:慧图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慧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23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LINBIN 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北京慧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 2019-041)。





公告编号:2019-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此格式编报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

及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上述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北京慧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为 2019-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44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宁夏铂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1.议案内容:



同意子公司宁夏铂泽科技有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慧图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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