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达光电: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智达光电资讯
2021-04-27 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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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2360 证券简称:智达光电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智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与宋玉、张善普共同设立河北智达恒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石家庄市高新区京津冀协同产业园 201 栋 1 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占出资比例为 70%;宋玉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出资比例为 20%;张善普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占出资比例为 10%;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准。其中,宋玉为本公司监事,且为控股子公司股东,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相关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878万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3937 万元,本次对外投资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占

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 10.18% 和17.78%。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善普

住所:石家庄市桥西区留营华苑

2. 自然人

姓名:宋玉

住所:石家庄市桥西区留营华苑

关联关系:宋玉为公司监事,同时为控股子公司股东,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出资方的自有资金。


公告编号:2021-011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智达恒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高新区京津冀协同产业园 201 栋 1 层
经营范围:照明器具制造、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多功能智慧路灯技术的研发、销售、安装、运维、生产;照明及其应用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智慧路灯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生产半导体(LED)及半导体(LED)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物联网智能照明管理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开发,软件的设计、研发与销售,机电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安装;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河北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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