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1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2358 证券简称:ST一保通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
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保通”或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主办券商”)出具的《关于单方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4年11月5日、2018年10月10日,主办券商与公司分别签订《关于股份制改制财务顾问及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推荐服务之协议书》、《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约定。
国盛证券作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和《协议书》约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持续地履行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义务。
但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两年以上(2019年、2020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用。主办券商分别于2021年1月14日、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6日向公司董事长马伟伟先生邮寄了书面的《关于江西省一保通
公告编号:2021-014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费的催款告知函》进行书面催告,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截至通知发出之日,主办券商仍未收到公司支付的督导费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规定,主办券商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三、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 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 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国盛证券出具的《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2、国盛证券出具的《关于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费的催款告知函》
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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