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7
国盛证券
关于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盛证券作为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一保通)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义务
1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2 年报未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 2020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出具编号大信审字【2021】第 6-00073 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业务指南》之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对 ST 一保通股票交易继续实施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继续加注标识。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会计报告之审计报告正文。
2、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主办券商多次提示公司按相关要求完成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后披露。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展缓慢,主办券商
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才收到公司提交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初稿,2021 年 6 月 30
日才收到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定稿版审计报告;因公司未能在主办券商要求时间
内提交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名册等相关资料供事前审查,且
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对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审查人员无法充分履行对ST一保通的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义务,ST 一保通已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存在更正的可能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 ST 一保通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事前审查材料、完成年报编制工作。由于公司年报编制相关工作进展缓慢,未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主办券商无法核实其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ST 一保通 2020 年年度报告》
2、《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6-00073 号
3、《专项说明报告》大信备字【2021】第 6-00015 号
国盛证券
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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