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知康:董事换届公告
汇知康资讯
2024-01-15 18:5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1-15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2350 证券简称:汇知康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万智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5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万智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8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万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蔡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6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范要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景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05

提名翟贺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铁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董中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选举,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提名万智勇、万智红、万鹏、蔡彬、范要民、王景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