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2
公告编号:2018-009
证券代码:832345 证券简称:海泰斯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北京海泰斯工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海泰斯工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名下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郭公庄中街20号院3号楼13层1309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800万元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谭洪、公司股东谭昌春为该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年度,该借款的实际贷款金额为600万元,已签订借款合
同,贷款期限从2017年4月21日到2018年4月20日,由北京诚信
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追加企业法定代表人谭昌春及其配偶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担保及反担保内容及方式不变。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告编号:2018-009
谭昌春为公司现任总经理、董事、股东,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关联方担保变更的议案》,并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谭
洪、谭昌春回避了本次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谭昌春 北京市丰台区 -
(二)关联关系
谭昌春为公司现任总经理、董事、股东。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用名下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郭公庄中街20号院3号楼13层1309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整,由北京诚信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追加企业法定代表人谭昌春及其配偶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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