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2
证券代码:832345 证券简称:海泰斯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北京海泰斯工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05月03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03日9:3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03日11: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
年度报告摘要》,详情见公司于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7 年年度
报告》(公告编号:2018-004)和《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18-005)。
(二)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公司2017年度实现利润拟不进行分配,也不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上一年度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业务往来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06)
(八)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九)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关联方担保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名下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郭公庄中街20号院3号楼13层1309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800万元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谭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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