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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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8 17: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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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08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2340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3日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
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
则,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根据我们对《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情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公司董
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28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一致认为,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发展需要,2018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玉华、刘松博、边江、马江涛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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