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7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第二次修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22 号楼 2 层
206 室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2023 年 7 月 17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9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27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27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29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29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31
八、 有关声明 ...... 33
九、 备查文件 ...... 37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华清安泰 指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华清元泰 指 华清元泰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定向发行说明书、本说明书 指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
行说明书
《公司章程》 指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首正德金 指 珠海首正德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南京首正 指 南京首正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海南新融 指 海南新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规则》
《定向发行指引第 1 号》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定向发行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业务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