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5
公告编号:2020-088
证券代码:832325 证券简称:ST 捷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浙江捷信安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浙杭西湖劳人仲案(2019)1637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案号:(2020)浙 0106 执 453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 浙杭西湖劳人仲案(2019)1637 号仲裁调解书,浙江捷信安保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 25 名申请人支付 1,076,230.62 元,本次被执行金额为 111,052.33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公告编号:2020-088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控股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本案被执行人浙江捷信安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净资产为负且欠债较多(主要债权人为母公司 ST 捷尚),无人员、无经营场地,已无力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将协助其清理资产、筹集资金,争取尽快支付。
四、其他说明
截止披露日,浙江捷信安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财产申报及与本执行案件有关的其他任何法律文书。
五、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记录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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