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3
证券代码:832325 证券简称:ST 捷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子公司被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杭州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尚凌辉(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沪黄证执字第 11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
案号:(2020)浙 0110 执恢 57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上海市黄浦公证处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尚凌辉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浙 0106 民特 24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6 月 16 日
案号:(2020)浙 0106 执 232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浙江捷信安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浙杭西湖劳人仲案(2019)1637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3 月 26 日
案号:(2020)浙 0106 执 110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杭州信鸽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浙 0110 民初 16418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4 月 10 日
案号:(2020)浙 0110 执 226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2020)浙 0110 执恢 576 号案:
杭州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凌辉应当向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 38,902,750.28 元及利息。
(二)(2020)浙 0106 执 2321 号案:
尚凌辉支付吴延伟股权转让款 90,000 元。
(三)(2020)浙 0106 执 1104 号案:
浙江捷信安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黄河劳动报酬 5,313.95 元。
(四)(2020)浙 0110 执 2260 号案:
杭州信鸽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杭州宇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02,000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以上案件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一)(2020)浙 0110 执恢 576 号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将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东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债权人申请对被执行人杭州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处置,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可能发生变更。
(二)(2020)浙 0106 执 2321 号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将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东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0)浙 0106 执 1104 号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捷信安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其声誉和经营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2020)浙 0110 执 2260 号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信鸽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其
声誉和经营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一)(2020)浙 0110 执恢 576 号案:
本案在法院受理后,案外人上海初扬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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