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6
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代码:832325 证券简称:摘牌捷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期限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 日发布的《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根据上述决定,由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关于终止挂牌事项的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 年11月15日起复牌,
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终止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披
露的《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二、公司股票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复牌,为摘牌整理期起始日。
摘牌整理期间,公司证券代码为 832325,证券简称为“摘牌捷尚”,
公告编号:2021-037
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摘牌整理期共 10 个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为摘牌整理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终止挂牌。摘牌整理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发布了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三、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公司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四、终止挂牌后公司股东权益保护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工作,妥善处理投资者合理诉求,依法依规保障投资者信息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五、接收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1-037
为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于东梅
联系电话:0571-28823888
电子邮箱:dmyu@icarevision.cn
主办券商联系人:殷硕
电子邮箱:yinshuo@zts.com.cn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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