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8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2325 证券简称:ST 捷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尚凌辉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浙 0106 民初 5988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3 月 8 日
案号:(2021)浙 0106 执 123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尚凌辉、周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龚筠借款1,773,000元;二、尚凌辉、周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龚筠逾期利息(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4月15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已支付的1,543.50元从中扣除);三、尚凌辉、周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龚筠律师代理费5,000元;四、如尚凌辉、周王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第二项、
公告编号:2021-017
第三项应付款义务,龚筠有权就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诚园**苑*号楼*单元**室房屋在最高债权限额2,500,000元的范围内按照抵押权顺位优先受偿。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和正常经营将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股东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已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尚凌辉沟通,因其涉及多项借款纠纷,目前其暂无力支付欠款,但将积极筹集资金偿还债务,争取尽早消除失信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记录;
2、(2020)浙 0106 民初 5988 号案《民事判决书》。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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