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32323 证券简称:聚丰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以电话方式向各位职工代表发出。本次应到职工代表30人,实到职工代表30人,参加会议的人数符合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舞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管理层推荐,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计华霞、胡爱侠、何丽君为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7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并向全体员工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30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回避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37
三、备查文件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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