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032
证券代码:832323 证券简称:聚丰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计华霞、胡爱侠、何丽君为核心员工。
现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7日。公司员工对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如有任何异议,应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司拟定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本次认定的公司核心员工名单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日,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认定的公司核心员工名单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将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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