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31
公告编号:2016-021
证券代码:832323 证券简称:聚丰股份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股价波动异常情况的自查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6年5月27日,本公司股票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514,000股,交易价格为0.10元/股,较前收盘价(9.0元/股)下降了900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获知股价异常波动情况后对本次交易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核查,本次交易的买方为邵浩,卖方为方世修,公司董事会向股东本人进行了询问。
邵浩与方世修就本次交易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书面说明,具体情况如下:“本人向公司董事会充分说明本次交易情况,董事会已向本人进行了合规教育,本人已全面知晓。本人郑重承诺:在今后的交易中不再出现违规情况,严格遵守各项交易规则,合规交易。本人承诺将加强学习,避免类似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况再度发生,并对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本次交易行为系个人行为,与公司及其他股东无关。”
董事会对以上声明进行了核查,认定其声明基本属实。除此之外,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不存在媒体公开报道可能或已经对
公告编号:2016-021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较为稳定,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股价大幅波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份转让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挂牌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股价大幅波动系股东个人行为导致,与公司业绩及经营情况无关,不具有商业实质,不能作为证券投资的参考依据,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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