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物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华仁物业资讯
2023-10-18 15: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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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18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2319 证券简称:华仁物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青岛华仁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青岛华仁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要求及战略规划,为提高决策效率,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与专业技术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力,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33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已就拟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全部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初步就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公司也将为可能出现的异议股东提供可行的权益保护措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五、 备查文件

青岛华仁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华仁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3-033

2023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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