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0
公告编号:2019-039
证券代码:832312 证券简称:领耀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深圳市领耀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9 日 10:00-11: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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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议案
1、2019 年 1 月,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借款 1,500
万元,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不超过 12 个月,由公司董事长于川、林建明提供保证担保,本次审议补充确认公司董事长于川、林建明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2、2019 年 1 月,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 500 万元,贷
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不超过 12 个月,由公司董事长于川、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公司董事长于川、关联方林建明为贷款担保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审议补充确认公司董事长于川、林建明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10 月 9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七道高新工业村 R2 厂房 2BF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亚军;联系电话:0755-84859100
(二)会议费用:参会人员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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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时提案
临时议案请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领耀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领耀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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