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7
山东凯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凯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山东凯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Kaixiang Bio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城沿河路 52 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6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营销总监、技术总监、销售总监、财务负责人、安全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
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研发;离心空气的
生产销售;生活热水销售;不锈钢制品制作、安装;煤炭(无储存、不得设置散煤销售点)、矿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发酵制品制造与销售(不含食品与食品添加剂);以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票的登
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四条 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公司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和股份比例如下:
序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号 (%)
1 李世平 2345.2 货币 2014-09-30 90.2%
2 陈祥峰 26 货币 2014-09-30 1%
3 王燕 39 货币 2014-09-30 1.5%
4 李学军 39 货币 2014-09-30 1.5%
5 陈长征 10.4 货币 2014-09-30 0.4%
6 孙玉荣 10.4 货币 2014-09-30 0.4%
7 戈刚 10.4 货币 2014-09-30 0.4%
8 曾磊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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