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0
证券代码:832284 证券简称:贝达化工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北京贝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投资产业基金、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内容
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说明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贝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化工”、“公司”)存在违规投资产业基金未及时整改、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现就上述情况进行如下详细说明:
一、事件基本情况
2017年,为拓宽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计划出资参与产业基金,进行股权投资业务。
2017年4月公司与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设立丰兴惠农(专项)基金的合作协议书》,计划由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设立专属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基金设立费用由公司负担,由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完成基金备案程序。
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1月20日,发起人为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和上海优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
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6000万元。
2017年5月9日,在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主导下,公司与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丰兴大通(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出资额变更的方式共同参与了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贝达化工认缴出资额15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25%。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了相关工商信息变更。
为完成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变更,2017年6月17日,贝达化工与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丰兴大通(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17年7月11日,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了经营范围变更,变更后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
截止目前,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未进行实缴出资,也没有进行基金备案。
由于相关信息的不对称,及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疏漏,公司对于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2017年11月,经公司内部自查,发现在参与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事项中存在未能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的不规范情况。公司管理层及时进行了相关事项的审议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2017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经主办券商督导,上述投资计划如不及时调整,将违反股转系统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中关于“非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挂牌公司可以以募集资金之外的自有资金购买或者投资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相关资产,但在购买标的或者投资对象中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且不得成为投资对象的第一大股东。”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对外投资参与产业基金方案进行调整。
2017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实施方案的议案》,经与其他产业基金合伙人协商一致,调整后的方案为:“公司于首期基金的出资金额将不超过1,125万元,其他合伙人的出资额不变,首期基金规模由之前预计的6,000万元下调至不超过5,625万元,公司出资占比将不超过20%,且不成为基金的第一大股东”。
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实施方案》(公告编号:2017-079)和《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调整后)》(公告编号:2017-080)。
相关调整方案通过后,公司积极与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另外两投资方中兴泰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丰兴大通(苏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调处理关于公司在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比例调整的工商变更事宜。
截至目前,公司对苏州丰兴惠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并未有任何实缴出资,公司在苏州丰兴惠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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