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化工: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贝达化工资讯
2017-11-30 15: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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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30

证券代码:832284 证券简称:贝达化工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北京贝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



C座1107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鲁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否决《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详见编号为2017-071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



对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与会股东一致认为本次议案的实施将违反股转系统2016年8月



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



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中关于“非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挂牌公司可以以募集资金之外的自有资金购买或者投资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相关资产,但在购买标的或者投资对象中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 20%,且不得成为投资对象的第一大股东。”的相关要求。



控股股东鲁杰认为公司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尽快组织相关计划的调整,并及时按照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原因且公司董事会已于2017年11月22日举行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实施方案的议案》(详见编号为2017-078的公告),与会股东一致认为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不符合要求,在本议案表决时均投反对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完善产业布局的需要,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



500万元,与其他两名投资者合计出资10,000万元共同组建由公司



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拟注册地址为甘肃省白银市,拟注册名称为“甘肃阿尔法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拟经营范围为“化学农药及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农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经营范围均为暂定,最终方案以通过工商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信息为准。



依据股转公司2016年3月15日发布的《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



问答(一)》关于“十、……挂牌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向子公司增资,是否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回答,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为新设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完善产业布局,实现自主品牌产品的落地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也会依据实际的成立情况,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及企业购置各类资产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进行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编号为2017-071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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