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2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2283 证券简称:天丰电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胡明杰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关于聘任胡明杰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有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财务负责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真审查了胡明杰先生的履历,我们认为胡明杰先生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必要的专业技能、 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莉蕾
罗良杰
孟祥周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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