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7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2281 证券简称:和氏技术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王丽萍持有公司股份 13,064,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5.93%。在
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3,064,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广州
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王丽萍通知,其与质押权人签署了《证券质押合同》,“鉴于广州开发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投”)已完成对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氏技术”)的投资,成为和氏技术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 20.33%,为保障双方权益以及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相关合同项下广交投的权利,和氏技术实际控制人王丽萍质押其依法享有的和氏技术 13,064,000 股股份给广交投。”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王丽萍
公告编号:2023-032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5,858,500、43.74%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26,892,750、32.8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9,064,000、23.26%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9,064,000、23.26%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1、公司股东王丽萍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起质押 1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13.4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1,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
算办理质押登记。本次质押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解除质押。
2、公司股东王丽萍于 2021 年 3 月 9 日起质押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权人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实验区横琴分行。质押股份
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本次质押已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解除质押。
3、公司股东王丽萍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质押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权人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质押股份已在珠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办理出质登记。本次质押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解除质押。
4、公司股东王丽萍于 2021 年 6 月 8 日起质押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权人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实验区横琴分行。质押股份
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本次质押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解除质押。
5、公司股东王丽萍质押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6%。在本次质押的
股份中,3,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权人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质押股份已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出质登
记。本次质押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解除质押。
6、公司股东王丽萍质押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8%。在本次质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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