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5
公告编号:2022-055
证券代码:832280 证券简称:创元期货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稳定股价预案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如下: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公告编号:2022-055
(1)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以下简称“触发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制定明确、具体的回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本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不包括以下情况: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或按本预案终止执行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起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以下同),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股份回购方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司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募集资金净额。达到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若本公司董事会未能按期公告前述稳定股价方案或者本公司公告的前述稳定股价方案未能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的,则触发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的义务。在符合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应在触发前述义务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本公司进行公告,增持股份通知书应包含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及增持目标等内容。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公司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30%。
(3)若公司股价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预案条件的,公司控
公告编号:202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