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2273 证券简称:华鹰玻璃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园区西金路1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裴晓红为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议案
公告编号:2018-025
鉴于公司原董事李国杰于2018年6月25日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为了加强公司治理,有效防控运营风险,由公司股东赵梦提名裴晓红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8年8月20日发送至各位董事办公邮箱,特提请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借款人民币
3000万》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2018年5月16日,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签订《股东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为期12个月,合同生效日的基准利率为4.35%,浮动比
公告编号:2018-025
例上浮60%,合同有限期内基准利率随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同时签订了《抵押合同》,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园区西金路10-2号1-2层,10-1号1-4层进行抵押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股东李军夫妇、赵梦夫妇、赵勇夫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三菱东京日联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向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11月5日,利息为4.800000%。该笔借款以公司对松下冷链(大连)有限公司因商品销售及其它合法经营活动发生的应收账款作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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