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鹰玻璃: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华鹰玻璃资讯
2018-08-30 20: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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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30


证券代码:832273 证券简称:华鹰玻璃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1日.

预计会期0.5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召开地点为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园区西金路10号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一)审议《关于提名裴晓红为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李国杰于2018年6月25日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为了加强公司治理,有效防控运营风险,由公司股东赵梦提名裴晓红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审议《关于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2018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8月20日发送至各位股东办公邮箱,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议案

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2018年5月16日,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签订《股东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为期12个月,合同生效日的基准利率为4.35%,浮动比例上浮60%,合同有限期内基准利率随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同时签订了《抵押合同》,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园区西金路10-2号1-2层,10-1号1-4层进行抵押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股东李军夫妇、赵梦夫妇、赵勇夫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补充确认。
(四)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大连华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的议案》议案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向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11月5日,利息为4.800000%。松下冷链(大连)有限公司以其对公司因商品销售及其它合法经营活动发生的应付账款为该笔借款作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补充确认。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签到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8:30至09:3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园区西金
路10号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丽莉(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
13998423598联系传真:0411-66777211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
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园区西金路10号邮政编码: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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